16项核电相关设备首次进入不予免税进口目录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 《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以下简称《目录》)对部分国内不能满足要求的设备降低了技术规格门槛,同时,提高了部分设备的进口免税技术规格。核电相关设备成为该目录“发电机输变电设备”中的新增条目,这意味着,从2013年1月1日起,16项核电相关设备进入国内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再次释放出我国核电设备加速推进国产化的积极信号。

 “上述修订原则将对我国核电设备国产化带来长期政策利好,对国内核电装备制造业来说可谓久旱逢甘霖,但短期内效果不会很明显,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 《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比二代核电技术的掌握,国内虽有部分企业已研发出核电三代设备,但在标准体系、技术储备、鉴定设施、安全管理、实际操作等方面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16项设备不予免税

  据了解,《目录》新增的核电设备共16项,包括反应堆主冷却剂泵、核岛直流不间断电源、非能动余热排出热交换器、核反应堆压力容器安全壳、核反应堆厂房环形吊车、主给水泵组、核安全三级及以下的核级泵、DCS仪控设备、放射性废物处理设备、K1类及K3类或AP10001E级大截面动力电缆及乏燃料贮存格架等设备。

  近年来,我国核电装备国产化能力不断增强,核电供应链也在逐步完善。通过消化吸收引进技术、自主创新和大规模技术改造,建成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核电装备制造基地,掌握了核岛和常规岛关键设备设计、制造核心技术,核电设备制造供应能力逐步提高。以核电电缆为例,目前国内企业已经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站用1E级K1、K3类电缆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而且,也已经具备生产AP1000核岛电缆的能力。

  早在2010年,我国AP1000核岛关键设备大型锻件、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主泵、主管道、钢制安全壳等设备的国产化工作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一重”)在压力容器锻件完全国产化的基础上,突破难度最大的蒸汽发生器管板,再次实现蒸汽发生器锻件完全国产化。

  “目前我国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站设备国产化能力达80%以上,核电控制系统、锆管、蒸发器U型管、应急电源、核级阀门等一大批核电关键设备实现了国产化。三代核电设备制造国产化目前虽说也取得重要进展,但距离完全满足安全标准还有一段距离。”林伯强告诉记者。

  “国产化”任重道远

  《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到2020年全面掌握在运、在建核电站设备的制造技术。这不仅为我国核能科技发展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无疑也将成为加速核电装备制造国产化进程的有力支撑。

  “按照核安全规划,核安全事故发生几率指标为10的负5次方到10的负6次方。”中国一重总经理吴生富表示,这只有第三代核电才能满足规划中的安全标准需求。

  由于生产第三代核电所需要的技术要求特别高,所以,在国内企业难以达到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中国从日本和韩国购买了大量设备和锻件。

  目前,上海电气、东方电气、中广核、中国一重等国内核电设施和材料制造商已研制出第三代核电设施和材料,某些材料达不到核三代安全指标的或进口不能替代的将采取合作开发或采购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施。

  针对未来核电设备国产化道路上存在的瓶颈,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专家委员会专家郁祖盛认为:“目前国内尚未建立起完整的核电站设备鉴定体系,这已成为核电设备国产化的‘软肋’,直接影响到能动部件,特别是泵、阀和电气部件的国产化。”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斯泽夫则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国内一些龙头企业已经具备为核电站建设提供安全可靠设备的技术条件,相关标准也正在逐步完善,关键是管理问题,这是保障核安全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业内专家认为,相比于二代技术的掌握,国内虽有部分企业已研发出核电三代设备,但未有实际操作背景,新开发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一定问题,不能投入实际使用,还达不到商用标准。不难看出,国产核电设备制造企业只有进一步掌握核心话语权,才能真正实现核电设备的国产化。